参赛资格体系
达标时限
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国际田联制定的各项目的资格标准。个人项目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23日(马拉松、全能、竞走项目为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7月23日)期间达标有效。接力项目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16日期间达标有效。
各国家(地区)奥委会必须在2008年7月23日之前以官方表格形式将运动员(包括未取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的正式报名表递至北京奥组委。报名过程随即结束。
特殊情况下,如果田径项目运动员在2008年7月23日之前没有达到最低资格标准,但在2008年7月23日至30日期间达到该标准,并且所属国家(地区)奥委会希望该运动员参加比赛,则该国家(地区)奥委会可以向国际奥委会提出报名申请。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国际奥委会将与国际田联协商,就具体情况做出评估。
A标——个人项目
个人项目的A标是指难度较高的标准。国家(地区)奥委会在所有报名运动员均达A标情况下,每个项目可以报1至3名达标运动员参加比赛。运动员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23日(马拉松、全能、竞走项目为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7月23日)取得的达标成绩有效。A标已于2006年12月1日公布。
B标——个人项目
国家(地区)奥委会每个项目最多可报1名达到B标的运动员参加比赛。运动员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23日(马拉松、全能、竞走项目为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7月23日)取得的达标成绩有效。B标已于2006年12月1日公布。
接力项目
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16日期间,国际田联认可的比赛上所取得的两个最好成绩的平均成绩排前16名的队伍,将有资格参加接力项目的比赛。每支接力队最多可报6名运动员。如果国家(地区)奥委会报个人项目的运动员和接力队进行的比赛距离相同,则该运动员必须是这支接力队6名运动员中的成员
没有达标运动员的奥委会的参赛
如果国家(地区)奥委会没有运动员(男运动员或女运动员)达标(A标或B标),则该国家(地区)奥委会可以为其水平最高的1名男运动员和1名女运动员报名参加除10000米、3000米障碍和全能以外的1个项目的比赛。如果国家(地区)奥委会只有男子运动员达标,则该国家(地区)奥委会可报1名未达标的女运动员参赛;反之亦然。
提出此类要求的国家(地区)奥委会的运动员须在特定的时期内(2008年6月30日至2008年7月23日)达到一定的成绩标准。在此情况下,该国家(地区)奥委会如已有一名达标运动员参赛,则不能在为同性别的未达标运动员报名。
未达标运动员是否能够报名参加田赛项目的比赛,将由国际田联根据运动员的成绩水平和相关项目达标人数确定。报名的运动员必须达到一定的国际水平,并通过参加国际田联所认可的国际赛事证明自己的实力。
为了使国际田联技术代表有足够的时间考察需要按此程序申请报名的运动员的水平,相关国家(地区)奥委会必须于2008年6月30日之前向国际田联递交专用的申请表。申请应明确运动员报名的项目,并提供该运动员成绩和参加国际比赛的证明。国际田联技术代表将在2008年7月23日之前书面通知相关国家(地区)奥委会是否接受运动员的报名申请。
年龄
只有成年运动员(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20周岁)才可报名参加马拉松和50公里竞走的比赛。
青年运动员(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19周岁)可以参加除马拉松和50公里竞走以外的任何项目。
少年运动员(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16、17周岁)可以参加除投掷、十项全能、10000米、马拉松和竞走以外的任何项目。
在2008年12月31日不满16周岁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任何比赛项目。
替补运动员:
如果国家(地区)奥委会有4名或4名以上的运动员达到某项目的A标,则其可以于2008年7月23日前报其中的3名运动员参赛,并报1名运动员为替补。替补运动员可在相关项目最后确认时提交比赛确认表后取代已报名的运动员。替补运动员的制证身份将转变为新报名的运动员。
如果国家(地区)奥委会有2名或2名以上的运动员达到某项目的B标,则其可以于2008年7月23日前报其中的1名运动员参赛,并报1名运动员为替补。替补运动员可在相关最后确认时提交比赛确认表时取代已报名的运动员。替补运动员的制证身份将转变为新报名的运动员。
达标赛事:
运动员在国际田联、地区田联或国家级田径协会组织或授权组织的赛事上所取得的达标成绩有效。
除非比赛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田协批准,否则运动员在学院或大学比赛上所取得的达标成绩无效。
完全在体育场内进行的男女混和参加比赛的项目的成绩无效(见规则147条)。
超风速成绩无效。
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100米栏、400米栏手计时成绩无效。
室内比赛成绩有效。
国际田联将公布符合国际田联达标标准的马拉松、接力和竞走项目的比赛名称。2007年的比赛在2007年2月1日以前、2008年的比赛在2008年2月1日以前公布。
2007年大阪世界田径锦标赛男、女马拉松赛前20名运动员,将被视为达到了奥运会A标。
资格获得时间表:
2006年9月1日 马拉松、全能、竞走项目达标开始日期
2006年12月1日 国际田联确定2008年奥运会参赛资格体系,并将其发放给各国家(地区)奥委会及国际田联成员协会。
2007年1月1日 个人和接力项目达标开始日期。
2007年2月1日 公布2007年赛季马拉松、接力和竞走项目的资格赛。
2008年2月1日 公布2008年赛季马拉松、接力和竞走项目的资格赛。
2008年6月30日 无达标运动员的国家(地区)奥委会向国际田联申请参赛截止日期。
2008年7月16日 接力项目达标截止至日期。
2008年7月23日 国际田联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奥组委和国家(地区)奥委会确认批准未达标运动员参赛事宜。
2008年7月23日 国际田联以书面形式确认获得每个接力项目参赛资格的16支接力队名单。
2008年7月23日 国家(地区)奥委会向国际田联确认是否使用已取得的接力赛的资格。
2008年7月23日 参加个人项目运动员达标截止日期。
2008年7月23日 北京奥组委接收各国家(地区)奥委会报名表的截止日期。
2008年7月31日 国家(地区)奥委会为在2008年7月23日到30日期间达到最低资格标准的运动员向国际奥委会提交报名申请的截止日期。